庄昶(1437~1499)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孔暘,一作孔阳、孔抃,号木斋,晚号活水翁,学者称定山先生,汉族,江浦孝义(今江苏南京浦口区东门镇)人。成化二年进士,历翰林检讨。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,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,与章懋、黄仲昭同谪,人称翰林四谏。被贬桂阳州判官,寻改南京行人司副。以忧归,卜居定山二十余年。弘治间,起为南京吏部郎中。罢归卒,追谥文节。昶诗仿击壤集之体。撰有《庄定山集》十卷。
南阳宋定伯,年少时,夜行逢鬼。问之,鬼言:“我是鬼。”鬼问:“汝复谁?”定伯诳之,言:“我亦鬼。”鬼问:“欲至何所?”答曰:“欲至宛市。”鬼言:“我亦欲至宛市。”遂行。
数里,鬼言:“步行太亟,可共递相担,何如?”定伯曰:“大善。”鬼便先担定伯数里。鬼言:“卿太重,将非鬼也?”定伯言:“我新鬼,故身重耳。”定伯因复担鬼,鬼略无重。如是再三。定伯复言:“我新鬼,不知有何所畏忌?”鬼答言:“惟不喜人唾。”于是共行。道遇水,定伯令鬼先渡,听之,了然无声音。定伯自渡,漕漼作声。鬼复言:“何以作声?”定伯曰:“新死,不习渡水故耳,勿怪吾也。”
行欲至宛市,定伯便担鬼著肩上,急持之。鬼大呼,声咋咋然,索下,不复听之。径至宛市中下著地,化为一羊,便卖之恐其变化,唾之。得钱千五百,乃去。于时石崇言:“定伯卖鬼,得钱千五百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