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宏道(1568~1610)明代文学家,字中郎,又字无学,号石公,又号六休。汉族,荆州公安(今属湖北公安)人。宏道在文学上反对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的风气,提出“独抒性灵,不拘格套”的性灵说。与其兄袁宗道、弟袁中道并有才名,合称“公安三袁”。
一
四时春富贵,万物酒风流。澄澄水如蓝,灼灼花如绣。
二
花边停骏马,柳外缆轻舟。湖内画船交,湖上骅骝骤。
三
鸟啼花影里,人立粉墙头。春意两丝牵,秋水双波溜。
四
香焚金鸭鼎,闲傍小红楼。月在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
老来曾识渊明,梦中一见参差是。觉来幽恨,停觞不御,欲歌还止。白发西风,折腰五斗,不应堪此。问北窗高卧,东篱自醉,应别有,归来意。
须信此翁未死,到如今凛然生气。吾侪心事,古今长在,高山流水。富贵他年,直饶未免,也应无味。甚东山何事,当时也道,为苍生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