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(1476—1527),字宗禹,明武陵人。明代文学家。正德时,知漳州,有惠政。累擢云南按察使,神采严重,不畏强御。嘉靖初,(公元一五二二年)巡抚江西,节财爱民。任内不畏强权,节财爱民,颇有政声,迁兵部侍郎,致仕归。居高吾山下,筑亭名静芳,自号高吾子。洪谟之诗,音节谐畅,有《静芳亭摘稿》(亦名高吾摘稿)八卷,与《治世余闻》,(均四库总目)并行于世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