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珩(一六一二年至一六九七年),始祖高全十世孙,字葱佩,号念东,晚号紫霞道人,山东淄川人。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年,卒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六年,年八十六岁。明崇祯十六年(公元一六四三年)进士。选翰林院庶吉士。顺治朝授秘书院检讨,升国子监祭酒,后晋吏部左侍郎、刑部左侍郎。珩工诗,体近元、白,生平所著,不下万篇。著有《劝善》诸书及《栖云阁集》。有《栖霎阁诗》十六卷,为赵执信所编;拾遗三卷,为宋弼所辑,《四库总目》并传于世。
黄生允修借书。随园主人授以书,而告之曰:
书非借不能读也。子不闻藏书者乎?七略、四库,天子之书,然天子读书者有几?汗牛塞屋,富贵家之书,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?其他祖父积,子孙弃者无论焉。非独书为然,天下物皆然。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,必虑人逼取,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,曰:“今日存,明日去,吾不得而见之矣。”若业为吾所有,必高束焉,庋藏焉,曰“姑俟异日观”云尔。
余幼好书,家贫难致。有张氏藏书甚富。往借,不与,归而形诸梦。其切如是。故有所览辄省记。通籍后,俸去书来,落落大满,素蟫灰丝时蒙卷轴。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,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!
今黄生贫类予,其借书亦类予;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。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,生固幸而遇予乎?知幸与不幸,则其读书也必专,而其归书也必速。
为一说,使与书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