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茂华(1521—1583),字君采,号毅庵,明中期大臣,益都(今青州)人。1544年(嘉靖二十三年)进士,任浚县(今屑河南)知县,年仅23岁。处理诉讼案件,人称公正明断。黄河泛溢,他亲率民工筑堤防洪。任扬州(治今扬州市)知府时,倭寇侵扰江淮地区,他排除严嵩义子赵文华的干扰,打退了进犯扬州的倭寇。后升任兵部尚书,掌南京都察院事。在巡察陕西、甘肃地区时,正值这里大饥荒,他奏准朝廷,蠲免徭赋,开仓救灾,因操劳成疾,呕血身亡。赠太子少保,谥“恭襄”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