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佳人头上花枝映照在酒杯之中,清清的酒中倒映出一枝更加美丽的花枝。
我这一生经历了六十年的太平岁月,亲眼目睹了四朝的盛世。
况且我的筋骨还很康健,又喜逢百花盛开的芳菲时节。
看着美酒里荡漾着的花影,红光流转,面对着大好春景,怎么能不在花前醉饮然后归去!
注释
卮(zhī):酒器,容量四升,此泛指酒杯。
两世:三十年为一世。两世即六十年。
四朝:指宋真宗、宋仁宗、宋英宗、宋神宗四代皇帝。
况复:况且又。筋骸(hái):筋骨。
那堪:更兼。芳菲:芳香而艳丽。
涵:包含。红光溜:红光从杯中流溢。
争忍:怎么舍得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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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热情地赞颂了那一时代,他把芳菲的春景、闲适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状况联系起来写,表达了内心极度的欢愉,毫无粉饰太平之嫌,写得真实、健康、开朗。
“头上花枝照酒卮,酒卮中有好花枝。”插花者即是年过花甲的作者自己。这就有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:头插花枝,饮酒为欢,花照美酒,美酒映花,鲜花与美酒,充溢于诗人的心扉。一开篇,便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了诗人那种悠然自得、圆融自乐的神态。
诗人陶醉的原因,颔颈两联以醉歌的形式作了回答。诗人一生度过了六十年的太平岁月,亲眼见了真宗、仁宗、英宗、神宗四朝的盛世,再加以筋体康健,时节芳菲,老人的心遂完全被幸福涨大了。他笑眯着醉眼,看面前的酒杯。只见杯中映着花影,红光溜转,面对这花,这酒,这位处在盛世中的高龄而又健康的老人,他的一生乐事都如同被召唤到了眼前,所以痛饮到大醉方归。
该篇与崇尚典雅的传统五、七言律诗相比,风格完全不同。它有白居易的通俗,而其实和白诗并非一路。白诗在平易中一般仍包含着高雅的意境,邵雍这类诗则表现了一种世俗的情怀。它纯用口语,顺口妥溜,吸收了民歌俚曲的因素,又略带打油诗的意味,具有一种幽默感和趣味性。
诗格虽不甚高,但充溢着浓烈的太平和乐气氛。这种气氛的形成,固然由于内容是歌唱时康人寿,但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:老人白发上插着红花,乐陶陶地对着酒杯,这一形象一开始就给诗带来一种气氛;语言节奏的流走顺畅,“花”、“酒”等字的反复回环出现,也显得和乐遂意;颈联“况复”、“那堪”等词语的运用,末联“争忍……不”的反诘句式,又都能把气氛步步向前推进,有那种“击壤而歌”的意味。对于这类诗,虽然不可能望有盛唐诗人作品的宏伟气象,但尚能近于“安闲弘阔”(《颐山诗话》评邵雍诗)。从中表现出北宋开国后“百年无事”的升平景象,以及一些人在小康中安度一生的那种心满意足的精神状态。
参考资料:
邵雍(1011年—1077年),字尧夫,生于范阳(今河北涿州大邵村),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(今河南林县康节村),天圣四年(1026年),邵雍16岁,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(今河南辉县市百泉苏门山),卜居于此地。后师从李之才学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与伏羲八卦,学有大成,并著有《皇极经世》、《观物内外篇》、《先天图》、《渔樵问对》、《伊川击壤集》、《梅花诗》等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,自号安乐先生。出游时必坐一小车,由一人牵拉。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,两度被举,均称疾不赴。熙宁十年(1077年)病卒,终年六十七岁。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。
王孙圉聘于晋,定公飨之。赵简子鸣玉以相,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”对曰:“然。”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几何矣?”曰:“未尝为宝。楚之所宝者,曰观射父,能作训辞,以行事于诸侯,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训典,以叙百物,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顺道其欲恶,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又有薮曰云,连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备赋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币帛,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若诸侯之好币具,而导之以训辞,有不虞之备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而国民保焉。此楚国之宝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宝之焉?”
“圉闻国之宝,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以辅相国家,则宝之;玉足以庇荫嘉谷,使无水旱之灾,则宝之;龟足以宪臧否,则宝之;珠足以御火灾,则宝之;金足以御兵乱,则宝之;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则宝之。若夫哗嚣之美,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”
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,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,得李翰所为《张巡传》。翰以文章自名,为此传颇详密。然尚恨有阙者:不为许远立传,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。
远虽材若不及巡者,开门纳巡,位本在巡上。授之柄而处其下,无所疑忌,竟与巡俱守死,成功名,城陷而虏,与巡死先后异耳。两家子弟材智下,不能通知二父志,以为巡死而远就虏,疑畏死而辞服于贼。远诚畏死,何苦守尺寸之地,食其所爱之肉,以与贼抗而不降乎?当其围守时,外无蚍蜉蚁子之援,所欲忠者,国与主耳,而贼语以国亡主灭。远见救援不至,而贼来益众,必以其言为信;外无待而犹死守,人相食且尽,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。远之不畏死亦明矣!乌有城坏其徒俱死,独蒙愧耻求活?虽至愚者不忍为,呜呼!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?
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,城之陷,自远所分始。以此诟远,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。人之将死,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;引绳而绝之,其绝必有处。观者见其然,从而尤之,其亦不达于理矣!小人之好议论,不乐成人之美,如是哉!如巡、远之所成就,如此卓卓,犹不得免,其他则又何说!
当二公之初守也,宁能知人之卒不救,弃城而逆遁?苟此不能守,虽避之他处何益?及其无救而且穷也,将其创残饿羸之余,虽欲去,必不达。二公之贤,其讲之精矣!守一城,捍天下,以千百就尽之卒,战百万日滋之师,蔽遮江淮,沮遏其势,天下之不亡,其谁之功也!当是时,弃城而图存者,不可一二数;擅强兵坐而观者,相环也。不追议此,而责二公以死守,亦见其自比于逆乱,设淫辞而助之攻也。
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,屡道于两府间,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。其老人往往说巡、远时事云: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,贺兰嫉巡、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,不肯出师救;爱霁云之勇且壮,不听其语,强留之,具食与乐,延霁云坐。霁云慷慨语曰:“云来时,睢阳之人,不食月余日矣!云虽欲独食,义不忍;虽食,且不下咽!”因拔所佩刀,断一指,血淋漓,以示贺兰。一座大惊,皆感激为云泣下。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,即驰去;将出城,抽矢射佛寺浮图,矢着其上砖半箭,曰:“吾归破贼,必灭贺兰!此矢所以志也。”愈贞元中过泗州,船上人犹指以相语。城陷,贼以刃胁降巡,巡不屈,即牵去,将斩之;又降霁云,云未应。巡呼云曰:“南八,男儿死耳,不可为不义屈!”云笑曰:“欲将以有为也;公有言,云敢不死!”即不屈。
张籍曰:“有于嵩者,少依于巡;及巡起事,嵩常在围中。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,嵩时年六十余矣。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,好学无所不读。籍时尚小,粗问巡、远事,不能细也。云:巡长七尺余,须髯若神。尝见嵩读《汉书》,谓嵩曰:“何为久读此?“嵩曰:“未熟也。“巡曰:“吾于书读不过三遍,终身不忘也。“因诵嵩所读书,尽卷不错一字。嵩惊,以为巡偶熟此卷,因乱抽他帙以试,无不尽然。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,巡应口诵无疑。嵩从巡久,亦不见巡常读书也。为文章,操纸笔立书,未尝起草。初守睢阳时,士卒仅万人,城中居人户,亦且数万,巡因一见问姓名,其后无不识者。巡怒,须髯辄张。及城陷,贼缚巡等数十人坐,且将戮。巡起旋,其众见巡起,或起或泣。巡曰:“汝勿怖!死,命也。“众泣不能仰视。巡就戮时,颜色不乱,阳阳如平常。远宽厚长者,貌如其心;与巡同年生,月日后于巡,呼巡为兄,死时年四十九。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。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,武人夺而有之,嵩将诣州讼理,为所杀。嵩无子。张籍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