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朱氏女,住在临川城。家世事赵氏,业惟食农耕。
五岁父乃死,天复令我盲。莫知朝与昏,所依母与兄。
母兄日困穷,何以资我身。一朝闻密言,与盲出东门。
阿母送我出,阿兄抱我行。不见所向途,但闻风雨声。
行行五里馀,忽有呼兄名。兄乃弃我走,客前抚我言。
我与赵世亲,复与汝居邻。闻汝即赴死,扶服到河滨。
我身尽沾濡,不复知我身。汝但与我归,养汝不记年。
涔涔遵旋路,咽咽还入城。城中尽惊问,戚促不能言。
望门唤易衣,恐我身致患。再呼我母来,汝勿忧饥寒。
汝但与盲居,保汝母女全。我母为之泣,我邻为之叹。
喜我生来归,疑我能再明。况得与母居,不异吾父存。
我今已十三,温饱两无营。我母幸康强,不知兄何行。
我母本慈爱,我兄亦艰勤。所驱病与贫,遂使移中情。
当日不知死,今日岂料生。我死何足憾,我生何足荣。
所恨天地生,不如主翁仁。谁能为此德,娄公名起莘。
揭傒斯(1274~1344)元代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史学家。字曼硕,号贞文,龙兴富州(今江西丰城杜市镇大屋场)人。家贫力学,大德年间出游湘汉。延佑初年由布衣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,迁应奉翰林文字,前后三入翰林,官奎章阁授经郎、迁翰林待制,拜集贤学士,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,封豫章郡公,修辽、金、宋三史,为总裁官。《辽史》成,得寒疾卒于史馆,谥文安,著有《文安集》,为文简洁严整,为诗清婉丽密。善楷书、行、草,朝廷典册,多出其手。与虞集、杨载、范梈同为“元诗四大家”之一,又与虞集、柳贯、黄溍并称“儒林四杰。”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